为了规范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会计人员合法权益,不断会计人员素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部令第25号)《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财会(2018)10号)《云南省会计条例》和《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厅关于印发云南省贯彻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实施细则的通知》(云人社发(2015)319号)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问:2021年昆明市会计继续教育培训班在南屏街有报名点吗?
答:有的,在小花园巨龙大厦。
计人员可以自愿选择参加继续教育的形式。
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形式有:
(一)参加会计类相关,包括:会计专业技术资格、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税务师等会计类;
(二)参加各级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部门、中央各部门组织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会计领军(高端)人才培训、会计类专业会议等;
(三)参加主管部门、用人单位和会计培训、社会团体组织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
(四)参加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的中专以上(含中专,下同)会计类专业学历(学位)教育;承担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等部门或行业组织(团体)的会计类研究课题或在有国内统一刊号(CN)的经济、管理类报刊上发表会计类论文;公开出版会计类书籍;参加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税务师等继续教育培训;
(五)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部门认可的其他形式。
一、什么人参加继续教育
在机关、企业、事业单位以及社会团体等组织中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或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以下简称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应按照和我市有关规定参加继续教育。
二、确认继续教育学分
1.参加市财政局公布的会计继续教育组织的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经或考核合格的,根据继续教育内容折算为90学分或相应学分,学分所属年度为培训所属年度;
2.参加本市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师资培训且通过或考核的,折算为90学分,学分所属年度为培训年度;
3.参加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税务师等继续教育培训的,折算为90学分,学分所属年度以相关行业协会确认的年度为准。
三、会计证继续教育服务流程
会计继续教育即《会计从业资格证》实行定期年检制度。指对正从事会计工作和已取得或受聘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职称)的会计人员进行以政治思想素质、业务能力和职业道德水平为目标。
收证登记 |
企业公司会计年检我们提供上门收取服务,个人可到我处进行注册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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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题培训 |
根据公司或个人的需要,我们为您准备了多套的培训方案,供您选择。企业会计人员、行政事业单位会计人员、其他会计人员,均有不同的培训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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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登记 |
学习完毕之后,我们将送与财政部门进行注册登记,如还未进行旧换证的用户进行换新证,我们将进行跟踪,落实信息的准确度无差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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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放 |
财政部门将相应的检审完毕后下发到我学校,我们会电话通知客户到我学校进行领取。 |
会计证年审,主要是考察会计从业人员的继续教育情况;即检查会计从业资格的人员是否有持续接受一定形式的、有组织的理论知识、专业技能和职业道德的教育和培训活动,不断和保持其专业胜任能力和职业道德水平。
——会计继续教育报名咨询——
(王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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